郑重声明:本网站的主要内容来自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及东西方的民俗文化,并非严谨的科学研究成果。仅供娱乐参考,请勿盲目迷信
  1. 首页  / 起名

湖北案件16年前案件 邓玉娇案是怎么回事

湖北案件16年前案件


邓玉娇,1987年生,湖北恩施人。毕业后,她开始在野三关镇雄峰宾馆做服务员。她在这里的工作一直很顺利直到她遇到了一个男人。


这个人叫邓贵大,44岁,是野三关政府投资办公室主任,有点权力,所以老百姓都很粗鲁,他进进出出这个地方已经很久了。



邓是KTV在三楼的服务员,她在一楼的厕所洗衣服,突然进来几个人,问她是否可以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开口拒绝,说他三楼服务员,服务不可用,然后邓贵大恼羞成怒,也花了一堆钱扔在邓玉娇的脸上,说,怎么了,认为我们没钱?


邓玉娇再次解释,他是服务员,但邓Gui几个人不听,酒店同事看着开始上前劝解,邓也准备离开房间,离开戏剧,但不给她机会,邓贵大把邓玉娇在沙发上,然后再邓玉娇打算离开房间,和邓贵大拆除。


女孩的力气当然没有男人大。邓玉娇看到邓贵大要被侵犯,便拿起修脚刀刺向邓贵大。她的随行朋友看到后赶来帮忙,但他们也被邓玉娇刺伤。


事发后邓俊峰立即报警,两人被送往医院。邓贵大因动脉和肺部受伤流血过多而死亡,而另一个人则受了轻伤。邓俊贤被带到**局接受审问。


邓贵大的妻子郑爱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邓贵大对这些事情并不感兴趣,但他忙于社交活动,工作需要,喝点小酒,再加上他是一个忠贞、爱、面子的人,所以才导致了这场灾难。



邓贵大的儿子还在上高中,他请假去参加父亲的葬礼。见了他,郑大说:“你知道你父亲不是这样的。说完,又觉得还是挺惭愧的,又补上一句话:是应该反省的。


案件发生后,经讯问,一审判决认为邓玉娇虽属自卫罪,但属于自卫罪,而邓贵大已经死亡,她构成故意伤亡罪。然而,由于邓玉娇选择在犯罪后自首,她将获得较轻的判决。


更重要的是,警方在邓玉娇的包里发现了治疗抑郁症的药物。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情绪障碍(双相),属于部分(有限)刑事责任能力。因此,依法免除邓玉娇的刑事处罚。



事件曝光后,舆论一边倒,纷纷同情邓玉娇的遭遇,指责邓贵大当官,挪用公款虐待妇女。这种行为真是败坏了当地政府的名声。


这一事件在全国引起轰动,激发了网民们的创作热情,催生了许多称赞这位侠义女的优秀网络作品,包括贾樟柯导演的电影《天有染》中的类似描写。


但邓玉娇的生活呢?


经过治疗,她的病减轻了,于是她改了名字。她在电视办公室工作,业余时间经常一个人去健身房。她还是喜欢一个人呆着。


几经周折,记者还是与邓玉娇取得了联系。她似乎很害羞,不喜欢说话。她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对别人很警惕。


她还对关心她的朋友们表示了感谢,她说自己做得很好,精神上和工作上都很好,并感谢那些帮助过她的人,但这件事仍然是一场噩梦,她无法释怀。


她在电视台得到的是省级财政的工资,而且签了无限的合同,至少生活不用担心。


但是谁能替她忍受,因为这对她有终身的影响?邓玉娇患有精神疾病,那么其他女孩呢?你将如何处理?


问题的根源在于官员本身要诚实,不是坐对位置,而是做错事情!


邓玉娇案是怎么回事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据旁听人员介绍,庭审于上午8时30分在巴东县法院第一法庭开始进行。邓玉娇头扎马尾辫,身着白色T恤、深灰色七分裤,出现在被告席上。她身体略显虚弱,但精神状态还算良好。整个庭审期间,邓玉娇说话不多,声音也比较小,但思路很清晰。
根据出庭公诉的巴东县检察院检察员许雪梅、杨玉莲宣读的起诉书,2009年5月10日晚,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副主任黄德智等人,酒后到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玩乐。邓、黄等人欲去水疗区做“异性洗浴”。黄德智发现VIP5包房内正在洗衣的邓玉娇后,进入房间,向邓玉娇提出陪其洗浴的要求。邓玉娇称自己不是水疗区的服务员,并摆脱了黄的拉扯,拒绝了其要求。
随后,邓玉娇离开VIP5包房。在走廊上,邓玉娇遇见了KTV区的服务员唐某,向唐讲客人将她误认为是水疗区的服务员之事,并与唐某一同进入服务员休息室。此时,休息室有罗某某、王某、袁某等三名服务员正在看电视。
黄德智紧跟邓玉娇进入休息室,对其进行辱骂。邓贵大闻声赶到休息室,得知邓玉娇拒绝为黄德智提供“陪浴”服务,便与黄德智一起对邓玉娇进行辱骂,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面部、肩部搧击。
邓玉娇称有钱也不陪浴。经服务员罗某某劝解,邓玉娇欲离开休息室,被邓贵大拉回。此时,闻讯赶来的领班阮某某,对邓贵大、黄德智解释邓不是水疗区服务员,并让邓玉娇离开休息室。
邓玉娇欲再次离开,邓贵大又将其拉回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站起来从随身斜跨的包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藏于背后。邓贵大再次用力将邓玉娇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双脚朝邓贵大乱蹬,把邓贵大蹬开,并站起来。邓贵大再次扑向邓玉娇,邓玉娇持水果刀朝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的左颈部、左小臂、右胸部、右肩部四处受伤。黄德智上前阻拦,亦被邓玉娇刺伤右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巴东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学鉴定:邓贵大系他人用锐器致颈部大血管断裂、右肺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黄德智右臂为轻伤。
公诉人同时称,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案件事实。
起诉书载明:侦查期间,受公安机关委托,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和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对邓玉娇进行了精神病医学鉴定,结论为:“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公诉人认为,邓玉娇在制止邓贵大、黄德智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过程中,致一人死亡,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依照《刑法》第21条、第234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鉴于邓玉娇属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照《刑法》第18条,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具有主动投案自首的情节,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旁听庭审的有关人士介绍,邓玉娇的辩护律师汪少鹏、刘钢为邓玉娇做了无罪辩护。他们强调,邓玉娇的防卫行为是适当的、适度的,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邓玉娇的行为同时也符合《刑法》第20条的规定,具有无限防卫权,不应负刑事责任。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法庭辩论后,法官于上午10时30分宣布休庭。经过合议庭合议后,法官于上午11时宣布了判决结果: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该判决对检方的指控基本认可,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也部分予以采纳。
据《财经》记者了解,巴东县法院一号法庭能容纳50余名旁听人员,但庭审仅有新华社、*、湖北卫视、恩施电视台、长江巴东网等八家媒体被允许旁听。对其他媒体的旁听申请,巴东县有关当局以旁听证已经发放完毕为由婉拒。
从早晨7时许,巴东县法院门口就开始有人群聚集。至庭审结束,大约有四五百人在法院外围观。巴东县有关部门特意在法院门口及街道两旁,布置了警力维持秩序。

邓玉娇案件的两点看法


这样的判决基本公正.摆在当地政府及高层的有两条结论;一,事发ho将邓玉娇按精神病对待,腿脚踝膝盖大腿,咯膊用纱带固定在床上动弹不得,10多天,输流食,当地说这是对精神病患者邓玉娇施行的"保护措施".这样做的目的是把邓玉娇搞成真正的精神病,好让此风波软着陆,给当地官员挽回面子.二,有网民疾呼;不杀邓玉娇,官员以ho怎么嫖?杀了邓玉娇,以ho官员不论何时,不论何地,想桉倒谁就按倒谁,想怎么嫖就怎么嫖.只能更加助长官员腐败霸气十足的气焰.经过法学专家旳评判分析,高层关注,网民呼声等等大环境的影响,才得出最ho较公正判决.

湖北大案侦破纪实


身为一名女服务员,邓玉娇本应过着平凡安逸的生活,但是,11年前发生了一件事情,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甚至引来了全国各界人士的关注,轰动一时。那么,她如今现状如何呢?


于平凡中保持本心


邓玉娇,出生于湖北恩施,父母皆是农民,家庭条件一般。因此,邓玉娇初中没毕业就去打工了。由于没有高学历,所以邓玉娇只能做一些基层工作。后来,她去到了镇上的一家宾馆当服务员,虽然工资不高,但邓玉娇已经很满足了,她可以经常陪在父母朋友身边,过着简单平凡的日子。



但是,11年前的一天,有三个客人去到了邓玉娇工作的宾馆,彻底改变了邓玉娇的生活。虽然没有浓妆艳抹,但邓玉娇的长相十分清秀,身材纤细。这三个客人一下子注意到了邓玉娇,并去骚扰她,要求她提供特殊服务。


这三位客人便是湖北恩施当地官员邓贵大、黄德智及他们的另一位同事。其中,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单位便是黄德智。当时,邓玉娇多次向他们解释,自己只是一名普通的服务员,她们酒店不提供特殊服务。



但是,邓贵大与黄德智并没有因此收手,他们拉着邓玉娇不让她走,并多次将邓玉娇推倒在沙发上,让邓玉娇陪他们洗浴。在宾馆服务人员的劝解下,邓玉娇多次想要离开,但都没有成功。迫于无奈,邓玉娇拿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了邓贵大和黄智德。


由于当时情况特殊,邓玉娇并没有思考过多,导致下手有点重。邓贵大身上多处被刺伤,黄智德也受了伤。最终,邓贵大因失血过多而死亡。之后,邓玉娇主动去公安局自首,向**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和结果。



站在女性的角度来看,邓玉娇的行为并没有什么过错。是对方骚扰在先,她的行为只是为了自我保护。但是,由于结果比较严重,邓玉娇要接受法院的判决。这件事情经过媒体报道,很快便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舆论纷纷支持邓玉娇,认为她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直面法律,受众人支持


虽然邓玉娇的行为属于自我防卫,但警局认为她防卫过当,把此案移送检察院。得知此消息之后,众多网友义愤填膺,大家都认为邓玉娇没有过错,不该承担刑事责任。网络上呼声一片,希望邓玉娇免除责罚。


但是,法律不可能因为民众的呼声而改变,因此,法院认为邓玉娇虽然出于防卫,但是防卫过当,造成故意伤害罪。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大家纷纷为她抱不平。不过,鉴于邓玉娇自首在先,并且她为心境障碍,因此可以免除邓玉娇的刑事责罚。



参与此次案件的另一位人物黄德智被开除党籍,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个案件本应到此告一段落,但是,此时之后,邓玉娇患上了抑郁症。虽然最终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这对邓玉娇来说,却成了一生的阴影。本来拥有平凡简单的人生,却因为一场意外出于自我保护杀了人。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很难轻易走出来的。


众人帮助,人间有爱


这个案件结束之后,很多爱心人士都很同情邓玉娇,纷纷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曾经有一位教授想要招邓玉娇为研究生,但是,邓玉娇考虑到自身的能力,不愿给别人添麻烦,便拒绝了他的帮助。后来,她去到了恩施电视台工作。电视台的工作虽然有时很累 但邓玉娇觉得已经比之前好很多了。


此外,邓玉娇改了名字。在这里,没有人会提起邓玉娇这个人,在大家心中,她就是普通人。因此,邓玉娇十分珍惜在恩施电视台工作的时光。但是,之前的伤疤终究难以抹平,虽然与同事相处得十分融洽,但邓玉娇却经常一个人闲逛,一个人发呆。



邓玉娇后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我现在工作很顺心,我会记住和感谢关心我的每一个人。”


虽然遭遇不幸,好在社会上有许多爱心人士纷纷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大家自始至终都在关心这个案件的进展,给无助的邓玉娇带去了很大的安慰。


现如今,邓玉娇已经过上了平凡的生活。可这件事情反应出来的社会现象 十分值得我们深思。在我们身边,有多少像邓贵大一样的官员呢?又有多少女性在面对危险情况之时能表现得像邓玉娇一样冷静果敢呢?因此,我们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便是官员的腐败问题。


在我们身边,不乏一心一意为人民谋福利的好官,但亦有许多腐败无能的官员。他们身居高位,却不为百姓谋福利,甚至在公共场所公开要求特殊服务。如此明目张胆,令人难以置信。因此 政府的反腐工作十分重要。



此外,媒体在这个案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大媒体纷纷报道此次案件,声援邓玉娇,给众人提供了正确的信息,有助于大家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也令邓玉娇明白,她的身后有万千人的支持。


契诃夫曾说:“困难和折磨对于人来说,是一把打向坯料的锤,打掉的应是脆弱的铁屑,煅成的将是锋利的钢刀。”


对于邓玉娇来说,她遭遇的不幸令人同情,但邓玉娇守住了自己的底线,坚决保护自己,果敢坚强。并且,出事之后她第一时间去公安局自首,主动说明原委,冷静而又聪明。她的做法,值得我们赞赏与肯定。


现如今,邓玉娇已经过上了简单平凡的生活,远离了之前生活的地方,拥有了新的人生,我们期待她有一天能彻底忘掉之前的伤痛。


以上就是关于邓玉娇案,邓玉娇案件的两点看法的全部内容,以及邓玉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xingzuo5.com